為鼓勵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上進心,培養學生不斷追求新知,勇于進取的精神,表彰先進,樹立榜樣。結合成人教育的特點,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評選對象
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應屆畢業生。
二、評選條件
1.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,思想進步,品行端正,作風正派,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。
2.尊師愛友,愛護公物,無違紀行為。
3.學習目的明確、態度端正,勤奮刻苦。
4.歷年課程平均分80分及以上(曾擔任班干部兩年及以上的,歷年課程平均分75分及以上),無補考課程。
5.評選比例不超過本班畢業總人數的10%。
三、評選時間
每屆評選一次,在畢業學期內評定。
四、評選辦法
評選工作在二級學院主管成教領導的領導下組織實施。在學生自我認真總結、交流的基礎上,以班為單位提出推薦名單,經班主任、二級學院領導初步審定,填寫好優秀畢業生審批表,送繼續教育學院復審、匯總。
五、獎勵辦法
1.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。
2.受表彰者的有關材料載入該學生學籍檔案。
六、附則
本《辦法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,佛科院成教〔2012〕4號《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成人教育優秀畢業生的評選辦法(修訂版)》同時失效。本辦法由繼續教育學院負責解釋。
附件:佛科院成教【2017】4號關于印發《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優秀畢業生的評選辦法》的通知
附件: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優秀畢業生的評選辦法